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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終於考完試了,
今天考完了「政府採購法」,
上了第二次,真是有夠不順+丟臉....
第一次去上是用學校的扣扣去上的,
受完訓後要考試拿證照,總分350分,及格分數是245分,
不及格者可以接受一次補考,
但是呢~~~本人差7分及格,實在是有夠!@#$%^&
結果本人又參加了補考,
倒楣的是第一節考試的時侯腰好痠,
就一直忍...忍...忍...
題目都用猜的,
十分鐘過了,不痠了,就趕快寫...
第二節寫了大概十分鐘後又開始了,
於是我又一直忍...忍...忍...
終於12點了,我就趕快去車上躺著,
這樣躺也不是,那樣躺也不是,
一點了,想說快快考完快快回家看醫生,
結果,受不了了跟工讀生說我受不了了我要出去了, 好心的工讀生跟我說:我幫你問看看(問監考老師) 我說:不用了,我不考了,我要出去了, 看著工讀生的臉,好好笑,他楞住了,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當然,連補考都沒過, 可是是學校出的錢,沒拿到證照, 心裡當然會怪怪的 所以自己又花錢去上課囉~~~ 今天要上台受刑, 希望二個星期後有好消息~~~ ps.上課的老師有的是上一次的,真怕他認出我來,因為沒考過的人幾乎只有5%, 且我的位子跟上次的位子在同一排同一個位子,真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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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ulia(麗雯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